马信失声痛呼。他不仅为副将的死而哀伤,也为自己将要到来的命运而绝望。
副将胸口的刀子被抽出,那副将的尸体也被身后的人推倒在一旁。
刘大志不屑地看了那副将一眼:“国都已经沦落到,让一个一流武者当八万大军的副将了么?”
这句沉闷且冰冷的话,飘入马信耳中,如同告知了他的死期已至。
不到一个时辰前,马信还是昂首挺胸志得意满的八万部队的主帅。
转眼间,就成了任人宰割的鱼肉。
他不甘心。
为了获得这次证明自己的机会,他不惜出卖尊严,放弃自己书香世家的荣誉,忍着恶心去给太后万梦颜当一个男宠。
即便此举把他当官多年却两袖清风的老爹气得偏瘫,他也不曾后悔。非常时期想要成功,必定要用非常手段。
等他得到机会,他一定能证明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,都是值得的。
可是,他的一切,都被一个乞丐出身的替身夺走了。
他不愿相信,不能相信,也不会相信,自己的失败,是一个乞丐出身的替身一手造成。
马信额头青筋暴起:“你们到底是谁?!那个替身到底藏在哪里!一个乞丐不可能猜到我的计策!!究竟是谁在主事!”
“你们是沈哲的人?!不,不是,你们是斩风城的人!斩风城的楚唐偷偷派兵过来了对不对!!”
“不,斩风城的人没有少。你们是大漠王朝的人!!那个狗日的替身和楚唐已经投敌了!肯定是这样!!”
刘大志面无表情看着胡言乱语的马信,只是嘟囔了一句:“和你说了也是白说。”
然后手起刀落,将马信剁成了两半。
他割下马信的头颅,然后骑上身旁一匹无人的军马。
刘大志四下看了眼,见到一个手持长枪的国都士兵。
“你别过来!我不会投降的!”